我校就自考专业在籍学生免考科目和入学前已通过科目退费作以下规定:
第一条 对于免考科目和入学前已通过(考试时间在该班新生开学时间之前)的科目,我校给予每科300元(含英语一)的退费;自考远程班学生免考科目和入学前已通过(考试时间在该生入学时间之前)的科目,我校给予每科200元(含英语一)的退费。
第二条 学费中不包含的科目,如入学前通过,不办理退费。
第三条 入学前已通过科目的书籍教材费已包含在每科300元的退费中,如教材已领取,则按实际价格从退费中相应扣除;
第四条 所有退费在学生领取毕业证同时由财务室退予学生。学生应签署收款收条;
第五条 商务管理专科毕业后,2012年春季以前续读商务管理本科(或金融管理专科续读金融管理本科)有两门必考课程不用考试,这两门课程按照免考科目对待;2012年秋季之后报读商务管理本科或金融管理本科的,因这两门课程已不在新课程计划内,不算免考科目,所以不能按免考科目退费。
第六条 取得剑桥商务英语证书的可以免考商务英语(代码0796)课程,取得pet3级(及以上)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如果学生在入学前已通过剑桥商务英语证书考试、pet3级(及以上)考试的(以考试时间为准),我校给予300元的退费。
第七条 凡依据粤教职[2000]69号文件《关于我省社会力量高等教育机构学生退学退费的补充通知》退学退费的,不再享受本退费规定,以免双重退费;
第八条 未按我校学制年限交清学费的,不办理免考科目和入学前通过科目退费;
第九条 已通过科目需要办理转考和免考的相关情况应在开学一个月内报至班主任处;新生报名时要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
第十条 入学后通过的科目无论何种情况均不享受本退费规定;
第十一条 专本连读的学生,如果在读专科时通过的本科公共课,在入读本科后则不能按照入学前通过科目退费。但所学专科的课程设置中有的课程在本科中也有的,可以按照300元/科进行退费,符合免考条件的科目也可按照免考的相关规定退费;
第十二条 根据06年全国考办公布的《调整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的通知》,所有自考专业政治公共课都作了调整。入学前通过了旧的政治公共课程的,我校按照所通过科目在办理毕业时所起的作用的科数来退费,不起作用的科目我校不办理退费。(如果入学前通过旧的政治公共课马哲、邓论、法基的公共关系、行政管理、会计、物流、广告、英语等专科的同学,在办理毕业退费时,入学前三科皆通过的按照两科退费,入学前通过两科的也按照两科退费,入学前通过一科的按照一科退费。)
第十三条 以上规定均应符合已有的省市考办相关文件,如有相悖以省市考办文件为准。
华泰教育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