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非我校学生、已参加自考学习但尚有个别科目未通过的同学继续完成学业,我校就参加单科学习的学生收费和建立档案作以下规定:
第一条 参加单科学习的学生是指非我校学生,以前参加过自考类似专业的学习,尚有个别课程未通过的学生。我校原按学期(学年)交费的学生不能办理单科学习。
第二条 单科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报名费100元/人/期,700元/科(含教材费)的标准收费。1)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公共关系本科、财会与审计本科、环境保护与管理本科、法律本科、广告学本科专业的选考课400元/科、加考课500元/科;2)其他专业选考、加考课均按600元/科收费; 3)《英语(二)》、《高等数学(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量方法》、《商务英语》等五门课程按900元/科收费。4)英语专业专业课按1200元/科收费。单科学习的教材一次性下发,如果教材室库存不足则订购教材后再补发。
第三条 除英语专业外,如学生愿意按学期或按学年交费的:单科学习4科以内(含4科)交一学期学费;8科以内(含8科)可按学年交费也可按学期交费;按学期或按学年交费的,只交一次报名费。8科以上不办理单科学习,学生须交齐两年学费,然后按《关于入学前通过科目退费的规定》退回其入学前通过科目的费用。
第四条 参加单科学习的学生,我校不负责补办理准考证和转免考手续,不办理学历鉴定手续以及毕业手续。
第五条 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的证书课程不办理单科学习。
第六条 实践课程(包括毕业论文)不办理单科学习。
第七条 参加单科学习的学生应按正常程序入学,交纳学费,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学业
第八条 我校应为单科学习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直到该生完成所报的单科的学业为止。在校期间享受其他学生相同待遇。如该生所报科目考试未通过,可在我校免费重读。如果全国考办对课程设置更改,原课程不再开考,学生可以免费重读顶替后的新课程,但教材学生须自己购买。
第九条 多次参加我校单科学习的学生,招生办在学生数据初步录入时只要把该生新课程添加到原记录中即可,不要把其所有数据重新录入,如果该生本次课程已经不在上学期所在班级,教务处应为其办理转学。
第十条 我校单科学习的学生学习期间将不再办理退学退费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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