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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学生转学的规定-辉煌国际

文章作者:admin 日期:2021-09-13 10:22:28 阅读量:

 

我校自考学生转学的情况规定如下:

一、我校自考学生可在校内相同专业不同教学点之间互转学籍,不同专业之间不能互转(新生第一学期报考前可以互转,若互转专业学费不同则多退少补,教材室按新班级的情况发放教材,学生转专业前所领教材未使用必须退回教材室,如已使用则按原价购回)。
二、除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互转专业不另交学费外,不同主考学校或学院互转专业需从第一个学期重新交费 
三、我校学生如从校内一个教学点转入另一教学点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办理前学生需向原班主任说明理由,并填写转学申请表。转学申请表可由学生填写后传真至学校,不能由班主任代填以传真。填写转学申请表的同时应交回学员证。 
四、教务主任在华泰教育管理系统中为该生办理转学,并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名,再由原班主任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转学手续:
1) 将该生资料转交给新班主任
2) 将学员证收回,撤消原学号
3) 处理该生其他资料,如花名册、回访登记表、资料发放表等。 
五、该生新班主任办理转入手续:
1) 重新为该生编排学号
2) 处理该生其他资料,如花名册、资料发放表、回访记录登记表、报考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总表等。资料发放表应把该生以前的记录一并誊抄过来。
3)  通知学生领取新的学生证、教材、课表和其他资料。 
六、财务室修改学生注册表,教材室修改教材发放表和教材发放总表。 
七、如果学生转至省内其他地区,可直接持准考证到转入地区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华泰的学生可以持《异地转学登记表》转到博导教育机构的任何教学点,同时在华泰交纳的学费在其他教学点均有效,同样博导教育机构其他教学点的学生也可以转入华泰。 
八、从我校转入博导教育机构以外的其他学校(非兄弟单位),请按照《关于我校学生退学退费的规定》办理退学手续,然后请学生自己和当地教学机构联系,确定入学和收费方式。 
九、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学生在华泰和深圳大学之间转学按以下方法办理:
1)从华泰转入深圳大学的,深圳大学不认可学生在华泰教育所交的学费,请学生自己和深圳大学确定入学和交费事项。
2)从深圳大学转入华泰的,华泰教育不认可学生在深圳大学所交的学费,学生可在华泰选择单科学习或视同新生入学处理。

3)在华泰注册学习两个学期以上再转入深圳大学,且在深圳大学交满四个学期学费,课程仍然没有全部通过,后再转回华泰学习的,学生如能提供深圳大学的交费凭证,华泰则认可该生在深圳大学所交学费,在华泰不需再交学费。

 

东莞市华泰教育培训学校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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