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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知-辉煌国际

文章作者:admin 日期:2010-12-10 17:20:00 阅读量:

 

    根据省市自考办安排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毕业的基本条件

1、必须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且成绩合格,包括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

2、所有合格课程的成绩均属同一个准考证号。各类手续已在11月1日前办理好。

3、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二、办理毕业申请的时间和方法

请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在2010年12月15日-19日回学校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城区学生在校本部服务厅办理,各镇区教学点的学生在镇区教学点班主任处办理。逾期不办理将推迟到下一期。

三、毕业申请所需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所有复印件均用a4 纸复印,一定要清晰,并注意比例要符合要求。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复印件。(注: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者除外。)

3、毕业证书工本费:30元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手续必须学生本人到学校办理,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期办理。

2、请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信息,并保证所有内容准确无误。

3、本科班学生须注意:要申请学位而学位外语还未通过的学生本次申请毕业后,仅剩明年一次考学位外语的机会,请务必考虑清楚是否本次需要申请办理毕业。申请毕业的审核结果一般在登记后4个月左右通知。

4、我校只负责提交符合毕业条件考生的毕业初审材料给东莞市自考办,毕业证的审核权属于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高校,我校对毕业证的审核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有学生需要开具毕业证明,请跟班主任说明。学校会帮忙复印经市自考办盖章后的《毕业生登记表》,并带回学校,学生自行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到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办理学历证明,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受理时间:2011年1月1日以后,周一至周五。

 

教务处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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