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考院校加强成教函授生学籍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成教组对考试和考勤规定作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请同学们按照新的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
相关内容如下:
一、考试制度的更改
1、每门课程的考试安排在最后一次课的下午进行,不再单独进行期末考试;
2、考试由任课老师监考,班主任协助印刷、发放试卷;
3、由任课老师决定考试采取开卷或闭卷的方式,考试题目以主观题为主;
4、 每人有两次补考机会,第一次补考在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进行,第二次补考在毕业前。补考费:50元/科
二、成绩的评定
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折算评定,平时成绩包括出勤和作业完成情况,未交作业的平时成绩扣除30分,缺勤一次扣10分。
计算公式(百分制):
课程成绩=平时成绩×30% 考试成绩×70%
平时成绩=作业(30分) 考勤(70分)
三、考勤规定的完善
1、 请假必须由学生写请假条,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一周内补交请假条。请病假须附医院证明,请事假,在职学生须附任职单位证明。
2、 每门课程缺课(不含请假)4次以上(含4次),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正常考试(说明:每半天为一次课)。
华泰教育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