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今年华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表1)
申请条件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毕业时间 |
毕业时间为2011年12月或2012年6月的学生 |
思想政治条件 |
无处分记录,无作弊记录 |
课程条件 |
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 |
外语条件 |
已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
在此,对课程平均分的计算做如下补充说明:
1.凡在分数栏登记为“免修”、“免考”的课程,不参加平均分的计算。
2.对自学考试学生,平均分计算时包含加考、替考课程以及毕业论文的成绩。
3.对自学考试学生,同一课程有两次或以上合格成绩的,可向自考相关部门领取《自学考试考籍数据更正申请表》,申请该课程取高分成绩计算。
4.对自学考试学生,非百分制的课程分数(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进行计算:
原始分数 |
折算为百分制 |
备注 |
-- 或 -0 或 0 |
0 |
属于缺考、违规或填涂错误 |
或满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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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或优秀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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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或良好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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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或中等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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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或及格 |
69 |
|
平均分计算出来后,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作为最终结果。
二、 申请流程
1、如符合上述条件,请在2012年10月13日前,本人携带电子版相片(要求为180×240像素的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jpg文件),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一张(即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交到各自班主任处。
2、代收项目:华南师范大学学位鉴定费100元。(只收取现金)
3、申请流程结束后,院校会在网站上另行通知领取学士学位证书的时间,届时班主任也会通知,如果其他疑问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中山教务处
2012-9-29